文章中数字的一般用法
一、必须使用汉字的
1.
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成语、惯用语、缩略 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 字。如:一律、一齐、三心二意、一方面、星期 五、八国联军、二万五千里长征、十一届三中 全会、三七二十一、五讲四美等。
2.
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以及其他 非公历纪年月日。如:丙寅年十月十五日、 正月初五、八月十五。这些非公历纪年月 曰,可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,以示二者不 混用。如:秦文公四十四年(公元前722 年)、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(公元1860年 11月2_日)、日本庆应三年(公元1867年)。
3.
含有月、日简称表示事件、节日等的 词组。如:五四运动、七七事变。如涉及“一 月”“十一月”“十二月”,为避免歧义,将表示 月和日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;涉及其他月份 时,不用间隔号。如:“一 • 二八”事变、“一 二 •九”运动、八一建军节。
这种词组是否用引号,视知名度而定。 如:五四运动、“九一三”事件,
4.
表示概数和约数的词组,如:二三 米、三五天、一两个小时、五六万人。
与“几”搭配使用表示概数,必须使用汉 字;与“余”“多”等搭配使用表示约数,一般 也用汉字。如:几千年、十余次、一百多件。
如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 的数字,其中既有精确数字,也有用“多” “余”等表示的约数,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 致,其约数也可用阿拉伯数字。如:从机动 财力中拿出1900万元,调拨水泥2万多吨, 用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。
二、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
1.
统计表中的数值。如:500、-105、 34. 05%、1/4。
2.
公历纪年月日。如:公元前8世纪、 20世纪70年代、1994年7月1日。
年份一般不简写。如1990年不能写作 90年或九O年。引文著录、行文注释、表格、 索引、年表等,可按扩展格式表达。如:1997年7月1日,可写作1997-07-01C年月日之间 使用“半字线”)。
1.
表示时间的时、分、秒。如:4时15分、 15时8分32秒。也可写作04:15、15:08:32。
2.
物理量量值用阿拉伯数字,并正确使 用法定计量单位。非专业科技书刊的计量 单位可使用中文符号(千米、克、平方米等)。 如:800米、910千米、500克、34摄氏度。
3.
非物理量,一般情况下也用阿拉伯数 字*如:21. 35元、48岁、11个月、148人。
4.
代号、代码、序号和引文标注,用阿拉 伯数字。如:8317部队、21次特快、[1997]*9 号文件、维生素Bi、《王力文集》第12卷第 85页,古籍的引文标注应与所据版本一致。 如:《说文解字》,四部丛刊本,卷六上,九页。
三、可用汉字,也可用阿拉伯数字时,可以灵活变通,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,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.
1.
如文中无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数字,文中的数字可用汉字。如:全国设中文系的高校六十个,设文秘专业的高校九十一个。
2.
如文中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数字,为协调一致,前条示例中的写法改写为: 全国设中文系的高校60个,设文秘专业的高校91个。
3.
非专业科技书刊中的数值可以用汉字“万”“亿”作单位。如:三亿四千五百万, 也可写作34,500万或3.45亿,但一般不写 作3亿4千5百万。
4.
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范围时,使用浪纹式连接号“〜”。如:150 千米〜200千米。
*据《GB/T 9704—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义
格式》规定,此处的方括号为六角括号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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